河北再爆重大冤情:民營企業家王全紅被人陷害入獄期待法律公正
尊敬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全國掃黑除惡辦公室、中央督導組、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新聞媒體:
我叫雷振雲,現年53歲,漢族,是受害人王全紅的妻子,現暫租住河北省秦皇島市河北大街海港區白塔嶺溫精理小區5棟1單元三樓。
我要實名舉報以張傑為首的黑社會組織犯罪團伙,四十幾人涉案人員,採用套路貸等手段,收買銀行相關人員,收買公、檢、法辦案人,搶奪、霸佔、侵吞我公司巨額財產六千多萬元;實名舉報胡樹海勾結盧龍縣發改局副局長劉兆貽等人,利用關係,收買公、檢、法辦案人員,設計陷害,致我丈夫王全紅含冤入獄,至今已有五年之久。我請求;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中央督導組、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跨省異地重新調查審理王全紅案,還民營企業家、發明家王全紅一個公正,挽回公安隊伍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給社會一個交代,讓真正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嚴懲。
被舉報人:
1,張傑,社會閑散人員,現住秦皇島市;
2,胡樹海,本公司總經理,現住秦皇島市;
3,於治國,本公司副總經理、律師;
4,王滿友,本公司總經理(夥同張傑虛開增值稅發票);
5徐長軍,本公司副總經理;
6,本公司職員趙麗娟、楊寶來、馬瑞敏(本公司會計)、王敬麗(本公司會計現金員,被收買、做假證誣告陷害王全紅)、毛曉琳(胡樹海的姐夫);
7,劉兆貽,盧龍縣發改局副局長;
8,胡樹海,總經理,申報補貼款主要涉案人;
9,袁霞,盧龍縣法院立案庭庭長,充當張傑的保護傘,並在我公司參有暗股,該款項由其弟弟袁琳出面參與代為管理;
10,實名舉報秦皇島市海港區公安分局、檢察院、人民法院相關辦案人,盧龍縣公安局、檢察院、人民法院相關人員,河北省發改委負責申報補貼款相關涉案人員,盧龍縣發改委負責申報補貼款的相關涉案人員。
我舉報的具體事實如下: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