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6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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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民主人士王喻平被以 「故意傷害罪」判刑2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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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州民主人士王喻平被以 「故意傷害罪」判刑2年10個月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6年1月1日,本網獲悉:湖北荊州民主人士王喻平(網名王一鳴)被以“涉嫌故意傷害罪”2025年12月20日上午在湖北省監利市法院開庭,王喻平拒絕出庭。家屬委託的律師為其進行了辯護,沒有當庭宣判。2025年12月30日,監利市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王喻平犯“故意傷害罪”,判刑2年10個月,刑期至:2028年7月4日。 王喻平2025年9月初因與維穩他的人員發生糾紛,遭刑事拘留,被羈押在監利市看守所。據王喻平給律師說:他只是用一根鐵絲輕輕觸碰了他懷疑跟蹤他的姜姓警察,姜姓警察就勢倒地,結果觸地的時候摔到腰部導致骨折,被鑒定為輕傷。王喻平被送到看守所後被打了四次,肋骨有受傷,律師已就此進行投訴。 王喻平曾以煽動顛覆罪名被判刑11年,2023年11月7日刑滿出獄,2024年5月27日又被強行關進精神病院,因其激烈反抗得以出院。王喻平被關精神病院期間有被強行灌藥。 王喻平簡介:1964年 9月11日出生,湖北省監利縣容城鎮人,網名“王一鳴”、“人民思想家”等,曾歷任某國企分廠廠長、私企高層主管等職,“中華民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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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王小琴:十六根肋骨骨折算輕傷一級?精神病患者正當防衛卻殞命看守所——咸陽九二八正當防衛案:誰在踐踏黨紀國法?

中央巡視組交辦的舉報線索,本應是高懸的監督利劍,直刺問題核心。然而,陝西咸陽九二八正當防衛案受害人王英強王小剛父子的家屬王小琴關於針對一系列違法辦案單位的舉報,卻陷入了一場“上級轉下級、下級假答覆”的閉環怪圈。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將舉報材料分別轉給了各被告單位,被告單位咸陽市渭城區檢察院和咸陽市中院以嚴重歪曲事實真相的虛假信訪答覆敷衍塞責舉報人,其餘被告單位咸陽市渭城區法院、西咸新區公安局、渭城區公安局、渭城區看守所索性死豬不怕開水燙,裝死狗,拒不答覆。 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以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第五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不得泄露檢舉控告人信息或內容,或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控告的組織或人員,違者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職務違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第三十二條也規定:不準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控告人,必須對檢舉控告人和內容保密,違者將追究責任 。 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將受害人王英強王小剛家的舉報材料轉交所有被告單位,屬於嚴重違反保密規定和程序正義,不僅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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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網:中國政策法律法規解讀(2025年12月)(第十六期)

編者按:習近平登台過後,高喊“從嚴治黨”,包括不允許黨員幹部“妄議中央”等,江胡時代,當局對黨員幹部太過放任,從而導致腐敗蔓延與升級。從嚴治黨無可厚非,但是,底線是尊重人權,黨員幹部也有人權,黨紀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食品安全一直是中國輿論關注的焦點之一,雖然當局為此出台的諸多法律法規,但是,因為特供製度的存在,普通民眾的所食所飲並無安全感可言,金龍魚作為食用油生產的龍頭企業,在佔據主要市場份額的情況下,可謂我行我素,一則用油罐車裝食用油,二則利用司法機關打擊質疑與批評者。當蘭世立單挑金龍魚過後,大眾鼎力支持,使其股價大跌,可謂大快人心。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外賣平台服務管理基本要求》國家標準,雖然看似內容嚴厲,但是,公眾對其執行效果仍不容樂觀。外賣配送人員作為社會最底層的勞動者,不管是在用人單位還是顧客面前,都相當弱勢。在失業率飆升的情況下,從業者往往只能是待宰的羔羊,只能絕對服從,而無力討價還價。 《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了修訂,並會在2026年年初生效實施,其中兩條備受輿論關注與熱議,一是私聊黃色內容可能會被治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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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7年的黑龍江省大慶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段曉榮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6年1月2日,本網獲悉獲刑7年的黑龍江省大慶市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段曉榮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段曉榮: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女,退休教師,1964年11月出生,是大慶乘風第四小學退休教師,居住在大慶市讓胡路區東湖上城。1998年11月開始修鍊法輪功。 2025年6月24日下午,段曉榮被便衣警察抓捕。隨即遭刑事拘留,被關押在大慶第二看守所,後被被批捕、起訴,構陷至讓胡路區檢察院和法院。2025年11月19日下午,讓胡路區法院通知段曉榮的女兒“判決書”已下達:段曉榮被判刑7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刑期至:2032年6月23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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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2年的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鳳華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6年1月2日,本網獲悉獲刑2年的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王鳳華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王鳳華: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女,1970年生,2025年55歲,赤峰市元寶山區元寶山鎮八家村人。她因為堅持法輪功信仰,堅持給民眾宣講法輪功,曾於2012年被元寶山區法院判刑7年,在內蒙古女子監獄遭到非人折磨。出獄後,她仍頻遭當地中共人員騷擾、抄家、綁架、關洗腦班。 2025年6月20日晚,王鳳華因發放法輪功資料,被元寶山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抓捕、抄家,隨即遭刑事拘留,被關押在元寶山區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同年12月16日被元寶山區法院判刑2年,刑期至:2027年6月19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王喻平刑事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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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喻平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王喻平,男,1964年9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22425196409110034,漢族,中專文化,戶籍所在地湖北省監利市容城鎮沿江路45號(容城),住監利市紅城鄉民樂小區15棟604室,現羈押於監利市看守所。 被上訴人(原審被害人)姜開軍,性別,男,民族,漢,(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見原審起訴狀。 上訴請求 1. 撤銷湖北省監利市人民法院(2025)鄂1023刑初571號刑事判決書; 2. 依法改判上訴人王喻平無罪,或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 3. 若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行為構成犯罪,懇請依法對上訴人從輕、減輕處罰。 上訴理由 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證據未達法定證明標準,違反《刑事訴訟法》證據規則 1. 核心犯罪事實證據不足,未滿足“確實、充分”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
楊彩英:警察在銷毀證據、掩蓋迫害我妹妹楊麗罪行!(202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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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彩英:警察在銷毀證據、掩蓋迫害我妹妹楊麗罪行!(2026年1月3日)

剛我妹楊麗傳來消息:金壇區委書記陸秋明稱“讓公安安排就醫”,實際卻無人落實。今早我妹再次撥打其電話、遭拒接。 今天上午,我妹手持文稿在派出所內直面監控鏡頭申訴,要求立即安排就醫,明確指出長期遭公檢法系統性剝奪醫療、在常州市看守所期間遭受酷刑與非人道對待,遭匪警萬佳、湯易凡當場搶奪並撕毀文稿,反扣雙手按壓在凳上實施拘束。隨後,惡警萬佳將我妹被子扔出派出所、更換室內監控設備,意在銷毀證據、蓋罪行。 上述暴行已導致楊麗出現心臟不適。經休息後,她自行將被子取回派出所內。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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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2年10個月的天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郭嘉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6年1月3日,本網獲悉獲刑2年10個月的天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郭嘉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郭嘉:天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2025年9月3日郭嘉被天津市武清區楊村鎮泉興路派出所和國保警察七、八個人抓捕、抄家,隨即遭刑事拘留,被關押在天津武清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11月24日被開庭,12月30日得知被判刑2年10個月、罰金12000元。刑期至:2028年7月2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楊彩英:真相浮出水面:當局殘害我重病家人只為吃絕戶(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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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彩英:真相浮出水面:當局殘害我重病家人只為吃絕戶(2026年1月4日)

我妹楊麗,因上訪揭露征地拆遷大案,遭江蘇省政法委書記李耀光下令刑事迫害,在長達1年3個月的酷刑虐待和醫療剝奪後、終被殘害至尿毒症。當局明知我妹病危,卻始終拒絕提供醫療,原來只為吃絕戶。 我妹楊麗在常州市看守所遭受的酷刑和虐待: 2024年11月8日 楊麗被同監室重型殺人犯和判無期徒刑的販毒犯毆打。監室負責警察韓瑜稱不會阻止任何人毆打她。隨後,她被拷上15斤重腳鐐和手銬共3天。她絕食抗議4天、被插管4天。後被拷腳鐐15天。腳鐐一直固定在同一地面。 2024年11月末或12月初 警號為057865的警察對楊麗實施刑訊逼供。她被用力捂住嘴巴,被用力擠壓腮幫、被反拉手臂,造成她口內出血、臉頰腫脹,手臂淤青。她要求看守所驗傷、遭到拒絕。 2025年5月29日, 楊麗向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蔣國年交涉、要求看守所方面提供必需藥物,遭到拒絕。楊麗要求蔣國年檢察官如實記錄會談記錄,遭到拒絕。她隨後被單獨拘押在2平米左右的極小監室1個月。期間她身體虛弱到無法動彈,被潑冷水並長期無法換洗衣物,吃喝拉撒全在該窄小監室。她絕食抗爭12天,再次被強行插管12天。 她向看守所要求提供維持身體健康的營養,遭到拒絕。她每天只能獲得雞蛋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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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4年的黑龍江齊齊哈爾市7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德榮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6年1月4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的黑龍江齊齊哈爾市7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德榮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李德榮: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女。1950年生,2026年76歲。其曾是九三農墾局機關高級審計師。她堅持修鍊法輪功,2014年曾被判刑4年;2022年9月發法輪功資料宣講法輪功而被綁架,後被取保候審。 2025年10月15日其被正陽派出所抓捕、構陷,還是因2022年發資料的事。後期被建華區法院判刑4年,罰金一萬元。刑期至2029年10月15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