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岱山縣法院、岱山縣勞鑒委弄虛作假欺壓殘疾人
我叫馬東興,家住安徽省臨泉縣韋寨鎮韋大行政村新寨自然村26號;身份證號碼:341221197809093752;電話:15995585669。
我舉報的內容如下:
1、岱山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傷情違規鑒定——未對實體傷情檢查便隨意定級傷情;
2、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病患需要重新做傷勢鑒定的時候,拒絕重做鑒定;
3、岱山縣人民法院法官玩弄職守肆意更改仲裁調解書;
4、包工頭韋全剛夥同獨任仲裁調解員於國君,於法庭之上公然歪曲事實作偽證,惡意欺壓民工;
5、舟山市岱山縣長途鎮金海灣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齊憲威)威脅恐嚇舉報人——在2013年3月27日給我打電話:「馬東興如果你再告我弄死你全家!」
6、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不作為亂作為——在2016年9月岱山縣人民法院給我郵寄領款通知書,對於一個四級傷殘殘疾人的補償僅有254元。
事實詳述如下:
在2010年11月份,我來到浙江省舟山市岱山縣長途鎮金海灣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從事造船電焊工作,試用期三個月,在2011年2月25日轉為合同制職工,在2011年12月29日下午三點左右因工受傷,至今未治癒導致終身殘疾。
2012年11月23日,我向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在2012年11月28日被認定為工傷;在2013年上旬,我向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工傷鑒定,岱山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未見到我的實際傷勢,對人體事實傷勢進行檢查的情況下,於2013年7月3日胡亂將我的傷情定為七級傷殘。而後,由於對此鑒定結果不服,本人後來又重做了一個工傷司法鑒定,鑒定結果為四級傷殘。
2013年10月21日,我向岱山縣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於國君擔任獨任仲裁員;2013年11月12日開庭調解,經庭審調解,本人依法獲得一次性傷殘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