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就是不喜歡取個錢還要被盤問!
周筱贇律師取錢被盤問的事情,央視新聞也報道了。
周律師原計劃取現4萬元,但在櫃檯辦理時被告知,取款1萬元以上需要登記資金用途。
他說,你就給我備註個人消費吧。但櫃員卻又問,那你具體買什麼。這讓周律師很震驚,我買什麼為什麼要告訴你,但他也只好說,朋友結婚要送紅包。
但櫃員在電腦上操作了半天,然後說,系統里沒有這個選項。
然後更奇葩的來了,櫃員又問他,上個月某日,某某某給你匯了一筆錢,這筆錢是做什麼的?
再次震驚的周律師,拒絕透露更多私人信息,然後銀行報了警。
半小時後,銀行方面又稱無法聯繫到警方,並突然轉變態度表示可以辦理取款業務。
面對這一系列波折,周律師覺得銀行的這種做法不僅侵犯了客戶的隱私權,而且是把所有的客戶當成犯罪嫌疑人來審問,最終放棄取款。
而事情發生後,紅星新聞記者實探銀行取現發現,多地銀行仍存在 「加碼」 執行情況:
5萬以上取現需民警到場核實,2萬以上取款要查流水、填用途,有銀行甚至建議客戶分筆取款規避流程。
面對這麼匪夷所思的規定,我以為每個人都會表示反對。但出乎我的意料,紅星新聞的報道下,評論區的一半都是表示理解和支持的。
他們的話術,一般有三種,每一種都讓人無語,恕我不能接受。
我就是不喜歡取個錢還要被盤問!
01
「隨便編個理由就行了,幹嘛為難櫃員呢?」
共情打工人,已經成為新時代的政治正確,鄭智化事件中如此,取錢事件中也如此。
只要披上「打工人」的外衣,就好像掛上了免死金牌,任何的批評都是殘忍的,不人道的。
銀行櫃員問你取錢有什麼用,你不能質疑,你質疑了,網友就說櫃員也是按規定行事,你為難人家幹啥?
他們把你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看成是針對其他個體的胡攪蠻纏。他們把你對侵犯權利行為的不容忍,看成是沒事找事無事生非。
他們分不清櫃員在為難你時,是打工人,還是權力的代言人。在他們看來,對權利的維護,要讓位於打工人的心酸。
是,隨便編個理由就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