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缅北明氏家族诈骗杀人贩毒案 11人执行死刑

缅北明氏家族集团涉嫌杀人、电诈、贩毒等案,中国法院去年9月一审宣判,明国平、明珍珍等11人被判死刑,被告提起上诉遭驳回,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罪行极其严重,核准死刑。11名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据中共官媒人民日报29日报导,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

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覆核确认,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自2015年以来涉电信网路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人民币100余亿元(约新台币450亿元)。明家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参与犯罪,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中国公安机关于2023年11月公开悬赏通缉盘踞缅北果敢的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等明氏家族犯罪集团成员,并在缅甸相关方面的配合下,将明国平、明菊兰及明珍珍等3人逮捕并移交中国有关方面。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