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期交所调高台股期货等保证金

台湾期货交易所31日公告调整台股、小型台指、客制化小型台指、微型台指、电子、小型电子、柜买、富柜200、台湾永续、半导体30等10档期货契约,及台指、电子选择权契约保证金,黄金、台币黄金、布兰特原油等3档商品类契约保证金,并自4月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

另外,期交所于4月1日调整为升期货契约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倍。

期交所表示,本次调整系为升经证交所3月30日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3月31日至4月15日),期交所依规定自4月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调整保证金,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4月15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之保证金。

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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