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昨(31)日公告调整台股、小型台指、客制化小型台指、微型台指、电子、小型电子、柜买、富柜200、台湾永续、半导体30等十档期货契约,及台指、电子选择权契约保证金,黄金、台币黄金、布兰特原油等三档商品类契约保证金,并自4月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
另外,期交所于4月1日调整为升期货契约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倍。
台湾期货交易所昨(31)日公告调整台股、小型台指、客制化小型台指、微型台指、电子、小型电子、柜买、富柜200、台湾永续、半导体30等十档期货契约,及台指、电子选择权契约保证金,黄金、台币黄金、布兰特原油等三档商品类契约保证金,并自4月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
另外,期交所于4月1日调整为升期货契约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