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河南省信陽市中級法院刑事一庭審判長方曉鵬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調查報告(附方曉鵬個人檔案)
基本信息
惡審判長照片
姓名
方曉鵬
性別
男
出生日期
1982年11月14日
身份證號
413025198211142731
工作單位
中國河南省信陽市中級法院
職位
信陽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審判長
出生地
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
家庭地址
河南省信陽市羊山新區新七大街東方今典B2棟2單元3005室
戶籍所在地
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
聯繫電話
13837679630
支付寶綁定手機號
同上
微信號
Jingye9630
配偶(信息暫不公布)
子女(信息暫不公布)
方曉鵬所涉惡行及犯罪事實
方曉鵬作為本案二審審判長,依法負有查明案件事實、審查和糾正一審裁判、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並維護司法公正的職責。然而,在二審審理過程中,方曉鵬包庇息縣法官徐煒程的枉法判決【(2025)豫1528刑初106號刑事判決】,未進行必要的監督,也未採納辯護人提交的關鍵證據,對一審判決中存在的問題未作任何糾正,從而下發【(2025)豫15刑終420號】刑事裁定書,維持原判,致使邢望力被判尋釁滋事罪,有期徒刑三年。
根據案件事實,2025年2月18日,維權人士邢望力因拍攝現場視頻並報警救助一位遭受暴力毆打的訪民,反而被息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在未提供報案材料、未出具立案決定書、未依法調查事實的情況下,邢望力即被強制羈押,整個過程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關於立案與拘押的基本程序。
在2025年5月13日的首次庭審中(辯護人當庭播放所謂「報案人」的電話錄音後改為庭前會議),辯護人向法庭提交了關鍵證據:所謂「報案人」洪傑與官敏親口表示從未向公安機關報案,且明確指出「這件事是公安陳萬一捏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