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網上流傳一份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的公示公告。該公告顯示,1990年出生的女子李某在2019年因犯罪獲刑四年八個月,隨後四年她四次懷孕,被予以監外執行。此事引發討論。

1月6日,記者來到渝北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門口,看到公告欄上確實貼有這份公告,案號為(2025)0112刑更26號。
公告顯示,罪犯李某,女,1990年11月30日出生。2019年12月3日,渝北區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渝0112刑初69號刑事判決書,判決罪犯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因罪犯李某繫懷孕的婦女,法院於2020年12月10日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後,2021年12月10日該女子家鄉的法院決定將罪犯李某收監執行。因李某再次懷孕,法院於2022年9月21日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2024年2月20日再被法院決定收監執行。因李某又懷孕,法院於2024年6月24日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2025年7月21日,被女子家鄉人民法院決定將李某收監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2025年8月20日,李某又提出其懷孕,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過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診斷,罪犯李某接受醫學檢查時處於懷孕狀態,繫懷孕的婦女。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的復函意見為:建議法院決定對罪犯李平暫予監外執行。經本院審查,罪犯李某繫懷孕婦女,擬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現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026年1月6日,極目新聞記者致電前述公告所留的電話,接線人員表示,該公告公示期已經結束,其餘情況不便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