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早到公司以往在许多主管心中常被认为是美德,然而西班牙却有一名22岁女员工,因为每天习惯提早40分钟到公司被开除,引发热议。
这名在物流公司上班的22岁女员工,自2023年开始每天早上6时45分到7时前就会到公司,比应该上班的时间提早40分钟,然而即使多次遭主管口头或书面警告这样的作法不符合公司规定,她还是依然故我。
主管最终对这名女员工失去耐心,以她每天坚持早到但其实对工作毫无贡献,严重行为不当为理由将她开除,让她觉得受到不合理待遇,向阿利坎特(Alicante)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知悉,女子尽管多次被主管警告,却完全不理会,依然坚持早到多达19次,且多次在抵达办公室前,试图透过公司软体登入工作。主管还指控女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出售公司用过的汽车电池,犯下许多违反公司信任的行为。
法院最终裁决支持公司做法,但不只是单纯因为女员工早到,而是她顽固拒绝遵守工作场合规定,严重违反西班牙劳动法第54条,女员工可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