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5 4 月

旺宏期保证金调高

台湾期货交易所今(25)日调高旺宏期货契约(DI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标的证券未经处置前的二倍,主因旺宏(2337)最近30个营业日内经证交所再次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至4月8日结束。

期交所因应旺宏日前经证交所第一次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3月19日至4月1日),于19日公告调整旺宏期货保证金适用比例为标的证券未经处置前1.5倍的规定,自3月25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停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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