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公布修订后的「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加入有关电子设备的补充条文,未来在香港接受调查时若拒绝提供手机或电脑密码,可处1年徒刑,另允许海关可检取及充公具煽动意图的物品。这项法规调整被视为是对政治异见的进一步打压。
综合明报、香港01报导,香港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制定《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实施细则》,于23日刊宪公布并生效。
针对「关于电子设备的补充条文」一项,可就某电子设备作出的行动,包括接连该设备、将该设备所储存或可藉该设备接达的材料解密及以其他方式将证据材料转移。
警务人员可要求任何指明人士向该警务人员提供所需的密码或其他解密方法,而「不遵从提供密码等要求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1年,作出虚假陈述也属犯罪。
此外,《修订细则》加入赋权「海关人员」,容许他们在指明地方执行职能时,可检取合理地怀疑属具煽动意图的物品,亦可裁判官申请充公。
《修订细则》也加入对「境外势力」的涵义,包括指外国政府、境外当局、境外政治性组织等,并提高组织没有遵从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资料的罚则,由可处罚10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至可监禁1年;提供虚假或误导成分资料罚则增至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3年。
香港政府表示,在目前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香港面对的国安风险可能突如其来且无法预计,故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毋忘香港的宪制责任。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并强调,港区国安法修订实施细则,绝不影响一般市民日常生活和合法权益。
路透报导,英国研究香港问题的法学讲师Urania Chiu表示,新条文干预了基本自由,包括通讯私隐和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给予执法人员如此广泛的权力而无需任何司法授权,这与该法规声称要实现的任何合法目标都极不成比例」。
根据香港保安局的数据,截至目前为止,共有386人因国家安全犯罪被捕,其中176人和4家公司被定罪,包括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