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中国民族团结促进法引议 中共统战部长仍称扎实推动

在中国全国人大12日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引起外界侧目下,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干杰日前在云南调研时说,要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实施,促进中国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新华社报导,李干杰18至2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除走访宗教活动场所及佛学院及主持召开座谈会外,并在参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及多民族混居村寨时,作上述表示。

根据报导,李干杰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内,听取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介绍。并在多民族混居村寨调研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

李干杰表示,要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实施,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李干杰并针对宗教工作说,宗教工作干部和相关人员要学深悟透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吃准、吃透」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决扛起「宗教工作政治责任」。

他并强调,中国各地要引导信教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同时要持续治理宗教领域乱象,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推动宗教界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和水平」。

中国这项新出炉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就是向各个少数民族推广汉语普通话,以及官方规范的简体汉字。

这项法律还明定,「推动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能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公共场合需要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时,应当在位置、顺序等方面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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