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中国订定民族团结法目的 分析:巩固中华民族意识

据分析,中国所以订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要弥补民族自治法的不足,淡化民族差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明报今天刊文表示,备受关注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昨天获中国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此法最大意义,是将新时代对民族政策的修正,也即淡化民族差异、强化民族融合,上升为国家意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以补充「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不足。

文章表示,这与北京颁布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以补充基本法的不足,有异曲同工之妙。

据指出,中共建政后的民族工作,基本上都是追随实施联邦制的苏联,设置许多民族自治的行政单元,偏重维护少数民族特殊性、传统文化和自治权利,较少强调国家统一和推进各族共同性。

1984年,北京方面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后出现不少弊病。

文章指出,中国国家民委前专职委员孙学玉曾说,自治法只讲民族,不讲国家;只讲民族身分,不讲公民身分;只讲差异,不讲共同;只讲民族自治,不讲国家管理。

分析称,上世纪80、90年代,由于民族认同意识方面存在差异,中国新疆、西藏等地区的民族关系不断恶化,境外一些势力也以「民族压迫」、「人权问题」等为由「煽风点火」、「助长分裂势力」,终在2008年爆发拉萨骚乱,2009年爆发新疆暴乱。

文章表示,中国新领导人执政之后,痛定思痛,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论断,大幅调整民族政策,淡化民族差异,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就出现了「中华民族」。

与此同时,北京方面加大推广汉语,也调整少数民族「超国民待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文章认为,如今的民族团结法是将过去几年一些做法规范化、法律化,包括规定未成年人父母不得向小孩灌输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推动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青少年能基本掌握汉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不同民族混合居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