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于3月10日公告调整台股期货(TX)等17档股价指数类契约、元大台湾50ETF期货(NYF)等10档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的股票类契约,及布兰特原油期货(BRF)等4档商品类契约保证金,并自3月1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
期交所提醒,期货交易为保证金交易,期货交易人须随时关切自身未冲销部位风险,了解保证金风险涵盖程度,并注意与期货商约定之风险控管措施,及应提高风险意识,多加注意帐户部位及权益数可能变化,适时缴存充裕保证金,较能避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产生的亏损超过自身可承担能力情事,以维护自身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