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央视「玉渊谭天」评美新关税:恐引发新一轮诉讼 伤害美企与消费者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政府依「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华关税缺乏法律授权,美方随即终止相关措施,改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部分进口商品征收临时关税。央视旗下新媒体《玉渊谭天》22日指,此举将由美国企业与消费者承担,并可能引发新一轮诉讼,「越是加征关税,代价就越由美国自己人承担」。

《玉渊谭天》22日在微博发文指,美国当地时间20日发生两件影响对中贸易的事件。一是美国最高法院裁决,美政府援引IEEPA所实施的关税措施缺乏明确法律授权,美国政府随后发布行政令,宣布终止系列IEEPA关税措施。二是美方转而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部分进口商品征收临时关税,起初为10%,十几小时后又提高至15%,为期150天,部分商品获豁免。

文章指,此次裁决及行政令均明确,依据IEEPA加征的关税没有法律基础,将终止执行。自去年2月起,美方对中加征IEEPA关税主要分两类,一是所谓「芬太尼关税」,目前对中的税率10%;二是「对等关税」,执行10%税率,其余24%暂缓。行政令规定,这些关税将「尽快终止征收」。

对先前已征收的关税如何处理,文章提到,中国政法大学史晓丽表示,虽然最高法院判决及行政令未明文规定是否退还,依照美国海关法,美国进口商有权向海关提出退税申请。实际上,这些关税大部分由美国企业和消费者承担。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测算,2025年前11个月,对外出口商负担的最大单月关税仅约14%,显示多数由美国进口商承担。

文章再指,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征收税收、关税、进口税和消费税的权力属于国会,IEEPA虽授权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处理「异常和特殊」外国威胁,但并未明确授权总统在和平时期单方面征收关税,多数意见援引「重大事项原则」,强调凡涉及重大经济与政治后果的行为须有国会授权。

报导称,即使如此,美国政府宣称仍可援引「1930年关税法」「1962年贸易扩展法」「1974年贸易法」等法律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此次行政令实施的「临时关税」,正是依「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理由为解决美国国际收支失衡及巨额贸易逆差。然而,第122条适用前提是美国国际收支出现根本性问题,「越是加征关税,代价就越由美国自己人承担」。美国这项关税生效后,很可能像先前一样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大陆国际经贸谈判事务专家崔凡表示,如果美方停止相关措施或下调税率,中方可能根据实际变化进行评估,但若美方以其他法律工具继续加征新关税,中方也将研判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美国总统川普21日在白宫出席州长晚宴。(路透)
美国总统川普21日在白宫出席州长晚宴。(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