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美西方为黎智英发声 港府深夜发文反驳

针对美国等西方国家为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发声,香港当局昨天深夜发文,谴责美西方藉著黎智英案的判刑,污蔑和攻击香港。

黎智英因为触犯港区国安法,昨天遭法院重判入狱20年,据报导,美国国务卿卢比欧随后说,「这表明北京不惜一切代价打压在香港倡议基本自由的人士,违背中英联合声明,盼当局准予他人道假释。」

卢比欧并质疑香港对黎智英的「判决不公」。

对于美西方为黎智英发声,港府发言人说:「多个美西方国家、反华媒体、组织及政客等借此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作出污蔑抹黑和攻击,甚至诋毁法庭依法独立作出的裁决及判刑,特区政府坚决反对此等卑劣行径,并予以强烈谴责。」

发言人重申:「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明确订明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倡议某种背景的人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发言人并强调,香港将会一如既往,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黎智英遭判刑后,外界开始关注港府会否把他移交给英国,因为黎智英拥有英国护照,而香港与英国于1998年签订的移交被判刑人协议仍然生效。

根据明报今天的报导,根据相关协议,被判刑人如果要求被移送英国,必须是英国公民或与英国有密切联系者,以及港、英及被判刑人同意移交,且已作出终局判决。

报导引述保安局的资料指出,香港主权转移以来,有62名判刑人由香港移送至其他地区,当中19人移送到英国。

不过,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天回应相关问题时说,「黎智英是中国人,他在香港、中国犯法,在香港、中国服刑是非常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