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3年1月刑期。(資料照)
台中一名8歲女童多次遭鄰居林男藉機抱在腿上,撫摸下體,直到在校性平教育課程中,聽了一本描述小狐狸遇到大野狼性騷的繪本,才驚覺林男就是大野狼,向老師透露自己曾遭不當對待的經歷,也揭開林男的惡劣行徑,而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最終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3年1月。
據了解,女童平時與行動不便的曾祖母同住在台中租屋處,林男是鄰居,經常藉與曾祖母聊天之名進入住處,今年農曆年節前後,他多次出現將女童抱在腿上一直抖,並用手觸摸私密處,還以給100元誘騙女童,行徑惡劣,過程中讓女童感到害怕與不安,曾祖母雖察覺異狀,但因行動受限,僅能以咳嗽方式提醒女童保持距離。
真正讓事件曝光的關鍵,是女童在校園接觸到講述狐狸家族遇到大野狼,小狐狸菲尼被鄰居大野狼觸碰、親吻,還被恐嚇不能說出秘密的繪本《菲尼的秘密》,書中透過故事告訴孩子,遇到不舒服的事情要勇敢表達、尋求協助,女童這才鼓起勇氣向老師說明自己的遭遇,校方隨即依規啟動通報程序,檢警迅速介入調查,將林男拘提到案。
林男到案後否認不當行為,並表示有初期失智癥狀,然而法院審理時,女童在隔離空間內清楚作證,敘述前後一致,鑒定結果也未顯示林男喪失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法官認為,林男犯後態度不佳,曾試圖影響證人,對女童造成嚴重身心傷害,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1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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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