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最高院判决后美平均关税大降至8.3% 20大进口国台湾关税排第5高

美国最高法院20日判决,《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并未授权总统加征关税。Global Trade Alert指出,这等同推翻2025年1月以来实施的最大一波关税上调来源,美国对所有进口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因此下滑7.1个百分点,由15.4%降至8.3%。

本次判决使所有依IEEPA权限加征的关税失效,包括对所有国家进口商品适用的IEEPA基准关税(10%);以及依国别加征的IEEPA附加关税,例如对中国(目前为10%)、欧盟(20%)及其他贸易伙伴的额外关税。

此外,紧急行政命令下的关税也一并失效,包括中国芬太尼紧急附加费与加墨边境紧急关税;以及防止其他关税工具将实际税率降至IEEPA水准以下的IEEPA关税底线机制。

不受本次判决影响的关税包括:依《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课征关税,如钢、铝、铜、木材、汽车及零组件;《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以及最惠国待遇基本税率(HTS/MFN Baseline Rates),包括《美墨加协定》(USMCA)与《韩美自由贸易协定》(KORUS)的优惠税率。

从最高法院判决前后的关税变化来看,美国前二十大进口来源国的平均关税普遍明显下滑。其中,中国仍为关税负担最重的来源国,判决后平均关税约21.2%,但已低于判决前的36.8%;其次为越南,判决后仍有10.4%,成为前20大来源国中唯二在判决后仍高于10%的国家。第三至第五依序为日本9.9%(判决前14.9%)、泰国9.7%(判决前19.4%),以及台湾9.6%(判决前14.6%)。

此外,各主要贸易伙伴对美出口的平均关税结构也出现明显转变,232关税成为多数国家最主要的关税来源;以中国为例,除了负担301关税11.2%外,还含232关税7.5%,HTS基准税率为2.5%;台湾则以232关税8.8%为主,HTS基准税率仅0.7%。

最高法院判决后,各主要贸易伙伴对美出口的平均关税结构也出现明显转变,以中国为例,...
最高法院判决后,各主要贸易伙伴对美出口的平均关税结构也出现明显转变,以中国为例,除了负担301关税11.2%外,还含232关税7.5%,HTS基准税率为2.5%;台湾则以232关税8.8%为主,HTS基准税率仅0.7%。 图/撷自Global Trade Alert

同时,美国对主要进口来源国的平均关税全面下调,降幅以百分点计,其中降幅最大者依序为巴西(-19.6)、中国(-15.6)、印尼(-14.9)、印度(-14.1)与越南(-11.2);台湾与日本的降幅同为5.0,属中段水准。

放眼所有贸易伙伴,关税降幅最大者多集中于原本承受较高IEEPA附加关税的国家;降幅以百分点计,前五个来源国依序为缅甸(-38.4)、寮国(-36.0)、波士尼亚与赫塞哥维纳(-25.0)、摩尔多瓦(-22.5)与突尼西亚(-21.0)。

整体而言,各产业关税降幅差异显著;受第232条关税影响较深的产业,如钢铁、铝与汽车等,因原本就以第232条关税为主要关税工具,判决后降幅相对有限;反观先前主要由IEEPA关税支撑的产业,随著关税遭法院判决无效,税率呈现大幅度滑落。

判决后,美国对主要进口来源国的平均关税全面下调,降幅以百分点计,台湾与日本的降幅...
判决后,美国对主要进口来源国的平均关税全面下调,降幅以百分点计,台湾与日本的降幅同为5.0,属中段水准。 图/撷自Global Trade Al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