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5 4 月

台女澳洲租屋被赶变「地狱室友」 纵火报复房东判6年

澳洲法院今天针对一起「地狱室友」案作出判决,33岁台湾女子洪彩微因不满被赶出租屋,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内对前房东进行连环报复,甚至在屋内有老人小孩时纵火。法官称其积怨已久,最终判处6年2个月徒刑。

根据9News等澳媒报导,事件始于2024年3月11日,洪彩微(Tsai-Wei Hung, 译音)在被赶出分租房当天即展开连串报复,她先朝车库门丢鸡蛋,之后高速驾车冲向前室友段中廷(Chung-Ting Tuan, 译音)与房东张林(Lin Zhang, 译音),在距离仅1公尺急煞停车。接著她驾车撞向车库铁卷门,造成门体及停放在内的3辆车辆受损,并在警方抵达前逃离现场。

隔天她再次破坏车辆,并向警方声称「只是想吓吓他们」。

洪女的犯行在3个月后进一步升级。6月,她回到位于克莱德北(Clyde North)的原住处焚烧前门与车辆,并向张林勒索3万澳币,恐吓张林家人「要小心,否则会落得跟我一样的下场」。

6月12日凌晨,张林因担心房客安全,安排所有受害者暂住自己家中,洪女竟闯至张男位于伯威克(Berwick)的住处,在明知屋内有包括两名幼童与一名老妇在内共7人的情况下,在房屋前门入口处倾倒助燃剂并点火。

据受害者描述,洪女点火前还用中文愤怒大喊:「去死吧!」所幸火势在水泥地上自行熄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墨尔本郡法院法官葛温(Carolene Gwynn)指出,洪女的行为是对被赶出合租屋「极端、情绪不稳且坦白说非常危险」的反应,她对受害者的怨恨在3个月间不断「酝酿、恶化」,最终演变成预谋性的恐怖报复。

洪女听取判决时情绪一度崩溃,导致庭审必须短暂中断。

洪女最终承认包括4项纵火、勒索及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在内的多项控罪,被判处最高6年又两个月徒刑。由于洪女先前已被关押1年7个月,还需服刑4年才有资格假释。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