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5 4 月

陆生请人代考托福 香港法院判刑3个月

香港岭南大学一名中国大陆学生因为找人代考托福测验(TOEFL),加上没有真诚悔意,昨天被法院判刑3个月;法官判刑时还批评被告把犯罪的责任推给中国社会的价值观。

综合本地媒体的报导,被告为黄鑫怡,在岭大修读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会科学学士,前年(2024年)毕业,而她毕业前按照校方规定,取得托福测验87分或以上。

岭大于2024年5月收到被告的托福测验表,后来发现有问题,被告其后被捕,供称找人在柬埔寨代考托福测验并支付了300美元。

据报导,当时同案的还有另外一名陆生,名叫贾鹏,他承认在马来西亚请人代考托福测验,此前已被法院判刑3个月。

屯门裁判法院昨天就黄鑫怡的案件进行宣判,裁判官看过感化官的报告后表示,女生的悔意流于表面,且有根深蒂固的价值观问题;法官又说,不能接受任何人以欺骗所得的资格来求职或升学,这等同「洗黑钱」般「洗学历」。

报导表示,辩方声称被告在中国大陆长大,价值观或受到环境影响,但裁判官提醒辩方,被告的价值观不能代表中国大陆,中国大陆也有用功的学生。

裁判官又说,被告的行为比抄袭文章更严重,且由于本地欺骗学校的个案与日俱增,刑罚需具阻吓性,以4个半月为量刑起点,在「认罪扣减」后判她入狱3个月。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