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7 12 月

假币商替诈团洗钱害投资人轻生 判刑6年

男子许子婴被控以币商身分为掩护,替诈团将诈得被害人102万余元赃款,透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变现。基隆地院依依加重诈欺罪重判他6年徒刑。(记者林嘉东摄)

男子许子婴被控以币商身分为掩护,替诈团将诈得被害人102万余元赃款,透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变现。基隆地院依依加重诈欺罪重判他6年徒刑。(记者林嘉东摄)

基隆市男子许子婴被控以币商身分为掩护,替诈团将诈得被害人102万余元赃款,透过虚拟货币交易洗钱变现。被害人见投资血本无归,又无力偿还贷款而轻生。基隆地院审理时,许抗辩自己是虚拟货币个人币商,未加入诈团骗被害人,法官依检警提供币流分析,认为许根本是名替诈团洗钱的假币商,依加重诈欺罪重判6年徒刑。

判决指出,31岁许姓男子2年前加入暱称「PPCT财富创新」等姓名不详人士筹组的LINE诈骗群组,受诈团指示负责以虚拟货币收受赃款并洗钱;隔月,高雄1名被害人误信诈团投资虚拟货币可以获得高报酬吸引,借贷102万余元投资后,发现血本无归,因无力偿还债务轻生。

高雄检警从被害人手机里查出,该名被害人生前曾向自称是币商的许男,购买虚拟货币,并依指示汇至诈团掌控的第一、第二与第三层电子钱包后,层转至许男所持有的虚拟货币钱包,再转多层匿名钱包,以此方式洗钱,隐匿赃款流向,最终由诈欺集团收受获利。

法院审理时,许男辩称他是个人币商,并未加入诈骗集团,但法官李岳依检警提出许男的虚拟货币币流分析发现,许与诈骗被害人的诈团间有密切联系,并以假币商身分,假借交易虚拟货币名义,等被害人购买虚拟货币后,再与诈团成员配合,转入诈团指定的9个电子钱包,以此方式制造金流断点,掩饰赃款流向,替诈团洗钱。

法官除依许男犯加重诈欺罪判他6年徒刑,还要向他追征被害人被诈团骗走的102万余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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