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20日对总统川普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课征关税一案判决出炉,认定此举违法。川普先是痛批这项判决可耻,随后宣布依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对全球暂时加征10%的进口关税,21日又宣布,将把原本对各国课征的10%全球性关税,提高至15%,并强调新措施将立即生效。
川普随即开记者会痛批大法官「丢脸丢到家」且「对宪法不忠」。他还指控大法官受外国势力干预,但未多做详述。他声称,大法官的判决错误,「令人深感失望。但没关系,我们有很强大的替代方案」。
白宫20日表示,川普当晚已根据「贸易法」122条款签署行政命令,即使已和美国达成贸易协议的国家也全部适用,即叠加10%关税,自美东时间2月24日凌晨起生效。而除了他,过去从未有美国总统援引该条款开征关税。
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规定,为处理「重大国际收支失衡」等问题,总统可课征最高15%的关税,但最长150天,可经国会批准后延长。
根据白宫发出公告事实清单,美国将对输美商品征收10%暂时性的进口关税,但公告指出,由于美国经济需求,这项新征收的费用将不适用某些特定产品,包括特定关键矿产、用于货币与金、银条的金属、能源及能源产品、特定农产品包括牛肉、番茄与柳橙,另还包括药品及药物成分、特定电子产品、客车、特定轻型卡车、特定中型与重型车辆、巴士,以及相关特定零件、特定航太产品等。
同时,川普想用其他手段实施为期更久的关税措施,他说,将继续保留依据301条款和232条款实施的现有关税,并透露计划启动更多贸易调查。根据白宫事实清单,川普责成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301条款进行调查。
彭博经济研究估计,川普对全球商品新加征10%关税的计划,可能会使美国平均实际关税税率从13.6%升至16.5%,但如果维持目前的豁免政策,则可能降至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