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5 4 月

港警国安处:欢迎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今日于西九龙法院被判20年有期徒刑,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随后于11时30分召开记者会。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称,欢迎法庭重判黎智英入狱20年,认为判决确认黎智英「幕后推手」角色。

据香港明报报导,李桂华称,黎智英的刑期足以反映事件的严重性及他在案中的独特性,亦突显他作为「罪魁祸首」及「幕后推手」的角色,包括勾结外国势力要求制裁(香港),并透过其「传媒王国」及一手培植的「激进分子」进行反香港特区政府的煽动宣传。

对于会否就刑期提出上诉,李桂华说,要先与律政司商讨。他并指,警方就案件的调查尚未完成,但详情不便透露。

在被问到黎智英恐将在狱中度过余生,李桂华表示,只有「天先知道」,并强调黎所获刑期「十分应得」。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称,欢迎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图为李桂华资料...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称,欢迎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图为李桂华资料照。(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