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14岁少女潘某某在家门口被同班男同学锺某某杀害,死者母亲曾女士表示,案发当晚在自家楼下亲眼看到女儿倒在血泊中,整个人接近崩溃,事后一直很后悔当初答应一起接同小区的锺某某放学,希望法院能重判凶手。此案上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周五(28日)上午开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锺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时年14岁的锺某某与潘某某是同学,因无端猜疑对她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刀伺机作案。潘某某今年4月8日晚上7时许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锺某某持刀对其身体多处捅刺,致她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锺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有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依法惩处。锺某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