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0 3 月

儿少上网成瘾科技巨头判赔 加州里程碑判决启新页

加州一间法院的陪审团,今天在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社群媒体官司裁定20岁原告女子胜诉。她控告Meta Platforms与YouTube刻意将应用程式设计为有成瘾性,对青少年造成伤害。

Axios新闻网指出,鉴于社群媒体巨头很少会因用户投诉而被判须负责,这宗案件对类似官司意义重大,甚至可能促成线上安全立法。

原告律师在声明中说:「这项判决传递一个明确讯息:在涉及我们孩子的问题上,没有任何公司能免于问责。科技公司高层出庭作证、内部文件提交陪审团后显示,公司高层早知他们的平台正伤害孩子,却一再选择将利润置于儿童安全之上。」

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ABC News)报导,本案陪审团认定Meta与YouTube在设计应用程式时存在疏失,对儿童与青少年造成伤害,且未对相关风险提出警告。

陪审团裁定被告须给付补偿性赔偿金300万美元,另认应加判惩罚性赔偿,于是再裁定额外3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使原告可获的总赔偿金达600万美元。其中Meta应负7成责任,需支付420万美元;YouTube责任3成,需付180万美元。

Meta与Google旗下的YouTube都表示将上诉。Meta发布声明认为,青少年心理健康极为复杂,无法归因於单一应用程式;Google则表示本案对YouTube有所误解。

今天的判决是Meta短短两天内第二次败诉。稍早新墨西哥州一个陪审团以Meta违反州保护法、明知会伤害儿少心理健康,却隐瞒其平台上涉及儿少性剥削的资讯,裁定Meta须支付3.75亿美元罚款;Meta也表示会上诉。

华尔街日报指出,今天判决的这起案件原告是一名叫「凯莉」(Kaley)的女子。她说自己6岁开始观看YouTube影片、9岁创建Instagram帐号,在10岁前上传超过200支YouTube影片,并在15岁前建立15个IG帐号。

凯莉说曾经一天在IG上花16个小时,「我一直都想待在上面。如果没去用,就会觉得自己将错过些什么」。

今天这宗案件由洛杉矶郡的加州高等法院(California Superior Court)审理,一个7女5男组成的陪审团经1周多的评议后作出裁定。Snapchat与TikTok先前也被列为本案被告,但两家业者已于上月与原告达成和解。

纽约时报指出,对Meta与YouTube母公司Google这些每季营收动辄数十亿美元的公司而言,600万美元赔偿金只是九牛一毛,但其他类似诉讼的律师、家长与消费者团体,都视这次为约束社媒巨头的重要一步。

本案在法律论点中借鉴上世纪对抗大型烟草公司的诉讼策略,当时原告主张企业制造具有成瘾性的产品并伤害使用者。

科技公司长期以来多半依赖1996年的「通讯端正法」第230条(Section 230 of the CommunicationsDecency Act of 1996)这项联邦法律来免除责任;相关条文赋予业者不需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

然而凯莉的案件将焦点放在Meta与YouTube应用程式的设计,而非平台内容,以绕过通讯端正法第230条提供业者的保护伞。

华尔街日报指出,凯莉案的裁定对加州上千件类似诉讼具有参考意义。尽管本案结果对其他案件并无约束力,但双方攻防与加州陪审团这次论点,可能会促使更多案件选择和解。目前在加州各法院里,有超过3000件针对Meta、YouTube、Snapchat与TikTok的类似诉讼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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