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川普关税被判违法/美历史性判决 大法官六票对三票判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日以六票对三票裁定总统,六位大法官在意见书中各自阐述推翻他关税政策的主张。

主笔的首席大法官罗伯兹指出,IEEPA中根本没有「关税」一词,川普第一任任命的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及巴瑞特,均赞同罗伯兹的意见,戈萨奇指出,历史并不支持美国总统拥有开征关税的广泛权力。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九名大法官,保守派占六席、自由派占三席,其中还包括川普提名的三名保守派大法官。此次判决出炉后,外界多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于对川普越权侵犯立法权一事出手,对维持美国的三权分立的宪法精神,是一次关键性的判决。

该裁定的多数派意见书由罗伯兹撰写,严厉驳斥川普第二任做法,直言美国总统仅凭IEEPA第1702条中相隔16个字的两个字汇:「监管」及「进口」,就声称拥有独立权力能以任何方式、在任何时间对任何国家的任何产品征收关税,但这两个字汇根本不足以构成如此大权力。

罗伯兹还指出,IEEPA上述规定的确列举其他各种权力,但当中根本不见「关税」;在这份冗长的权力清单中,并未提及任何关于关税或进口税的内容。

罗伯兹裁定时,也援引2022年联邦最高法院树立的「重大问题原则」;根据该原则,若政策将造成重大的政经影响,美国总统必须取得国会明确授权方可推动。

戈萨奇在协同意见书中也写道,「无论我们是以何种方式看待国会当年对IEEPA的立法,它都未明确将广泛的关税权力赋予美国总统;若历史可资借鉴,那未来总有一天,那些对20日的裁定感到失望的人,将意识到立法程序才是守护自由的堡垒」。

大法官巴瑞特也在她的协同意见书写道,IEEPA在「最自然而然的解读下」,并未赋予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

卡根、萨多马友及杰克森等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共同签署的协同意见书也写道,IEEPA的文本及其上下文均未赋予美国总统片面征收关税的权力;而少了法律授权,总统的关税政策就站不住脚。

保守派的大法官卡瓦诺、汤玛斯及艾里托则持不同意见。

根据卡瓦诺撰写的不同意见书,从法规条文、历史及判例角度来看,川普关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