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大,你应该保护受害女生,而不是开除
近日,大连工业大学一位女生和一位外国籍男士发生关系后,亲密照片被该外国人放到了社交媒体,近日,该校选择将女生开除,并把女生的名字公之于众。
多家媒体在转发该通报的过程中,都没有隐去该女生姓名。目力所及,只有澎湃新闻做到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那些新闻编辑,在无意识中加入了流量狂欢的队伍,失去了基本的操守。这事发生在2025年,真是万分遗憾的事。
试想,如果女生是和一位中国男生发生关系,照片被如此公开,相信现在男生已经被公安部门拘留,也会被万众唾弃——相信这一点法律意识,警察叔叔还是具备的。
然而,因为涉事男子是外国人,结果就大为不同。在互联网上,这件事被很多人解读为“外国人认为中国女孩很容易到手”,很多中国男性网友表示愤慨。不过,他们愤慨的对象,不是这位外国人,而是受害者。
随便打开各家媒体对本条新闻的报道,无论是视频类报道,还是文字类报道,甚至有些自媒体写手,跟帖区出现大量类似言论:他们纷纷表示支持学校的处分,认为该女生“倒贴”外国男性,崇洋媚外,咎由自取,等等,甚至认为不仅有辱国格,还“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如此看来,大连工业大学的通报似乎就可以理解了——他们援引的是《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第三章第九十九条,“与外国外人不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看来,校方则认为这位受害的女生是“有损国格、校誉”的。这和一部分网民的意见是一致的,女生和外国人发生了关系,这些男生表示很不满。他们认为自己吃亏了,或者是尊严受到了冒犯。
这里似乎存在一个“等式”:一个外国人和一个中国女人发生关系,并且在网上侮辱了她,就等于“侮辱中国人”。但是,他们并没有责怪外国人,而是对女生进行网暴,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都怪你不争气。
在潜意识中,这些男性网民认为女性是“属于自己的”,她们的“不贞”就是对自己的冒犯。而当她们的“不贞”的对象还是外国人时,所谓“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