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今年2月發生氣爆案,造成5死38傷的意外事故,台中地檢署30日調查偵結,將台中新光三越許姓店長,以及滑姓、吳姓店舖開發部副理、課員等13人,依過失致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業者施作改裝工程,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亦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即進場施工,且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
另外,施工前又未確實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致瓦斯主幹管遭扯落破損後仍持續供氣外泄,於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造成此次意外事故。
針對此案偵結起訴,新光三越也發布聲明,首先就本事件所造成的社會關注,對往生者家屬及受傷人士,及因此帶來現場民眾、鄰近商家與員工、合作夥伴的驚擾與不便,再次表達最誠摯的歉意。
至於檢方起訴,公司也表達尊重與重視立場,並將徵詢法律團隊意見後,秉持審慎態度,全力配合後續必要的司法程序。
新光三越表示,公司為確保員工安全,已強化勞工安全措施,包括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施工現場管理、落實個人防護裝備規範,並建立完善的應急準備與演練計劃,確保每位員工能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工作。這些措施將作為未來營運的基本承諾,確保無論是建設、施工或日常運作都能保障員工安全。
於事故發生後,新光三越也立即啟動台中店的修復與安全升級工程規劃作業,在專業建築師及技師協助下,全面提升安全規格並進行檢修與風險評估,確保系統安全無虞。
在此基礎上,亦同步展開全台營業據點的安全總體檢,逐步導入更高規格的巡檢制度、維護頻率與教育訓練,以制度化方式建立可持續的風險控管體系。公司將此視為企業永續的重要根本,全面提升自我要求。
新光三越強調,公司深知此次事件對社會各界造成重大衝擊,基於社會大眾、員工、協力廠商、合作夥伴持續的信任與支持,未來必將秉持誠信與負責的態度,面對司法調查,期盼透過法律程序釐清事實、還原真相,讓社會各界安心,強化社會對新光三越的信賴與肯定。
台中地檢署表示,今年2月13日獲報台中新光三越12樓發生重大氣爆事故,造成多人死傷,旋即指派鄭葆琳主任檢察官率同李承諺檢察官指揮偵辦,期間共傳訊被告及證人共89人次,並調取行政簽稿、會議紀錄、工程契約、施工圖樣、瓦斯管線及開關配置資料,函詢消防、都發、勞檢、金屬工研、警政及能源等相關機關。
台中地檢署指出,新光三越總公司為全國性大型企業,台中店更為國內規模最大、客流最密集的百貨據點,理應以最高標準落實公共安全及施工管理。然本案自始即未依法申請許可、提報消防防護計劃,並規避應有的監督責任,致安全審查機制全面失靈,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