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漸凍症患者日前預約知名鐵板燒「初魚」,卻遭店家告知電動代步車會多佔一位子,要多付低消,業者事後雖出面說明,但此舉還是遭質疑不尊重。北市法務局也說,餐飲業雖可自由訂定收費方式與用餐規範,但仍須符合正當合理性,此舉恐有失公平,建議重新調整規定。
一名罹患肌肉萎縮漸凍症的身障人胡先生,近日於網路發名罹患肌肉萎縮漸凍症的身障人胡先生,近日於網路抱怨,到知名鐵板燒「初魚」用餐,卻被告知電動代步車會多佔一個位子,三個人必須要付四個人的基本消費,引發不滿,認為不尊重人。
事件在網路上爆發後,業者強調由於空間較受限,且電動代步車尺寸較為龐大,訂位階段就有說明動線與座位配置狀況,並提供協助百貨輪椅、調整座位及建議改至空間更寬敞店別等多項協助方式,基本消費則是既有制度並非針對特定客人,後續也與該民眾達成協議,邀請他改到空間較寬敞、動線更友善其他分店用餐。
法務局指出,消保法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明確告知定型化契約條約,並須遵守本平等互惠原則,若違反或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解釋,餐飲業雖可基於營業自由訂定收費方式與用餐規範,但仍須符合理性與正當性,若以座位佔用數作為計算用餐人數、定金或最低消費額依據,恐有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情形,應重新檢視相關規定,以免損及品牌形象。
社會局表示,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社會參與機會,建議店家接待身心障礙者時,提供適當的個別化調整,如店內空間調整、座位安排或人員協助,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併兼顧店家營業收入,共同落實「友善」及「平等」的共融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