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通過的「大又美法」讓州稅與地方稅抵扣(state and local tax deduction)上限從1萬調為4萬元,華爾街日報11月28日報道,這項改變主要關係到較高收入者,如何在報稅時爭取最大利益必須花點心思,因為新法顛覆了某些行之已久的報稅策略。
州稅與地方稅抵扣(SALT)上限調高到4萬元,適用於調整後總收入(adjusted gross income)50萬以下的報稅人,並且以「每份報稅申報表」(per return)計算,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元之後,抵扣額度開始遞減,但當家庭年收入到達60萬時,抵扣上限只有1萬元。
如果要獲得最高4萬元的州稅與地方稅抵扣,報稅人必須採取列舉扣減(itemizing deductions),在表格1040附件A(Schedule A)逐項列舉貸款利息、慈善捐款、醫療費用、州稅與地方稅等扣除項目,而不是選擇採用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