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导,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经中共中央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就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禁止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七个方面,明确列出禁止58种行为。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新闻稿指出,作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大陆于2009年颁布施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随著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状况的发展变化,中共中央决定对该《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新闻稿称,此次修订《规定》,有四个方面重要意义: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必然要求;纵深推进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著力破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尽管修订《规定》详细列出国企领导人员58种禁止行为,但有网友评论称,这种禁止根本不治本,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公示家庭财产,上任多少、离任多少一查就清楚,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肯定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