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简朴房条例》今(3月1日)生效,首年登记期展开,将提供48个月过渡安排,业主可享36个月宽限期改造分间单位,违法出租未登记或未认证单位的刑责将延至明(2027)年才生效。
星岛日报指出,为解决香港长久以来的劣质「㓥房」(又称分间楼宇单位,是指将一个原本的住宅单位,分割成多个较小的独立居住空间出租或出售)问题,《简朴房条例》(第658章)于3月1日正式生效。房屋局辖下的分间单位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即日起接受现存分间单位的登记及简朴房认证申请。
条例明订,整个简朴房制度以「先登记、后执法」为原则,设有长达48个月的过渡安排,直至2030年2月28日,旨在让业主有充足时间进行改造工程以符合法例要求。首年登记期至2027年2月28日,登记成功者可享36个月宽限期,以便安排单位改造工程及提交认证。
香港文汇网引述香港房屋局副秘书长王明慧表示,目前约11万间「㓥房」中,约三成需作较大幅度整改,其余七成只需较小改动,包括更换耐火防烟房门、加装消防侦测器及配备灭火器等,工程相对简单,业主较易完成简朴房认证。王明慧指,出租㓥房利润普遍高于整个单位,预计至少七成单位将继续经营,暂时未见有大规模业主退场。
条例规定,简朴房需符合八项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包括面积至少8平方公尺、楼底高度2.3公尺、最少一扇窗、独立厕所及水电表,并须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及照明通风要求。王明慧表示,业主可逐一为整改完成的分间单位申请认证,认证有效期五年,每个单位申请费为3,000港元,首年提交申请可获「早鸟」优惠减免费用。
香港房屋局表示,条例首年将以「先登记、后执法」为原则,处理违法出租无登记或无认证分间单位的刑事罪行将延至2027年3月1日才生效。政府将透过六队区域服务队支援受影响住户,协助寻找其他居所或安排入住过渡性房屋及简约公屋单位。
王明慧提到,简约公屋及过渡性房屋的居住条件与劣质㓥房相比有明显改善,例如启德简约公屋提供逾1万个单位,柴湾约有近2,000个单位,局方亦研究将观塘空置校舍改为简约公屋,以增加供应量。房屋局将设置符合简朴房标准的样板房,供业主参考整改及申请认证。
新加坡联合早报指出,香港地少人多,住宅租金昂贵,许多基层市民过去被迫租住㓥房,面临生活空间狭窄及缺乏基本设施等问题。中国大陆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夏宝龙曾指,香港在2049年要告别㓥房及笼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