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 4 月

黎智英欺诈罪上诉成功 获撤销定罪及刑罚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早前就其欺诈罪的定罪及判刑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今天裁定黎智英胜诉,获撤销定罪及刑罚。不过,黎智英先前已因违反国安法被判处20年刑期。

同案另一被告、壹传媒集团行政总监黄伟强也获撤销定罪。

2022年10月,黎智英及黄伟强因违反苹果大楼租用契约,区域法院裁定黎智英两项欺诈罪成立,黄伟强一项欺诈罪成立,分别被判刑5年9个月和1年9个月。

两人不服定罪而提出上诉,黎智英同时就判刑提出上诉。

壹传媒此前一直租用官方资助科技园公司工业用地作为总部大楼之用,当局其后怀疑壹传媒没有遵守租用契约,把部分空间转租给第三者─力高顾问有限公司。

当局其后起诉黎智英和黄伟强,指他们违反当初与科技园公司签订的租契。

除了上述欺诈案,黎智英因为触犯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本月初被高院判处20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