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岁台电嘉义区营业处员工李元瀚,15日抢修嘉义县义竹乡电力时遭高压电电击殉职。(资料照)
今年7月丹娜丝台风期间,台电嘉义区营业处一位36岁班员李元瀚在义竹乡抢修电力时遭电击命危,嘉义地检署侦查终结,调查指出台电有提供良好的检电笔,李元瀚误以为已断电,在未穿戴绝缘防护手套情形从事S线断线抢修而发生憾事,今天将台电董事长曾文生等3名高层,做出不起诉处分。
李元瀚为台电嘉义区营业处外线技术员,今年7月15日下午4时许在义竹乡嘉26乡道埤前43分29号电杆从事台风造成对地6600伏特高压电力线路受损抢修工作时,遭电击命危,经送医急救,抢救多日,因全身主要器官呈重度衰竭,家属忍痛拔管,并进行器捐,遗爱人间。
事发后,台电董事长曾文生、嘉义区营业处许姓处长、电务处张姓副处长被依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由检方侦办。
不起诉书指出,根据劳动检查报告,风灾前,因李男随身携带的检电笔时好时坏,施姓班长将自身良好的检电笔借给李男使用;据在场台电员工研判,当时李男在高空工作车的升空桶内作业,现场有3条高压线,其中2条已没有电,李男当时使用有效检电笔,但未能确实靠近至高压线路有效检电范围进行检电,才会误以为高压电已断电。
不起诉书也表示,因现场无人全程在旁目击李男实施检电过程,究属何原因使李男误认S线未带电,尚难論断。
然而,无論原因为何,李男本身具有专业技术,工作年资已逾9年,以其专业能力、技术及资歷,如进行检电过程操作确实,于同仁未完成断电前,全程配戴绝缘手套进行作业,应可避免憾事发生。李男可能因风灾导致嘉义地区多处停电而連日进行抢修工作致体力、专注力下降而有疏忽。
检方表示,依在场台电员工证称,施姓班长已提供良好检电笔给李男,当时李男原有戴绝缘手套进行检电,施姓班长亦有以对讲机回报当时尚未完成断电工作,另位同仁亦有提醒李男,李男依其自身实施之检电结果务认该条高压线已属没带电之情狀,方脱下绝缘手套而继续作业,最终发生电击憾事。
检方依劳动检查报告及相关调查后,难以认定曾文生等3名台电高层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因此均应为不起诉处分。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