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名嘴董智森點名,直指法官調解成立可記功,橋頭地院澄清,沒這回事!(資料照)
媒體人董智森24日在直播節目中說,法官調解成立能記功,他有朋友遭詐騙180萬,書記官一直勸拿60萬和解就好,幫加害人惡整被害者。橋頭地院今天澄清,法院不會強迫當事人成立和解或調解,而且和解或調解成立,法官都不會記功。
董智森指稱,這是要避免有很多訟事,經過法官「曉以大義」、動之以情,所以當事人就不打官司了,讓法院減少壓力,這可以記功。
董智森提到,他一個朋友的老公被人騙了180萬,他們人在台北,對方在高雄橋頭法庭,就是詐騙集團。告了以後,法院就一直跟他「調解」,說不要告了,書記官還沒事打電話去他家說,「你就接受,賠60萬就好嘛!不然你再打下去,最後也未必有啊?」、「我講的這是橋頭法院,最近發生的,你們自己去查!」他們做的這些調解,都是站在加害人的立場講話。
橋頭地院今天澄清,民刑事案件於兩造同意進行調解程序時,始由法官進行調解,或移付調解程序,在法官或司法事務官監督下,由調解委員進行調解,法院不會強迫當事人成立和解或調解,書記官於調解程序進行時,僅從旁繕打筆錄,不會參與兩造調解內容之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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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