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报导,大陆厦门市民陈先生收到手机简讯,被告知因有精神类药品购买纪录,涉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须30日内到交警支队注销驾驶证,逾期将公告作废。此事迅速在大陆网上引发热议。结果不少地方都有网民曾表示有类似经历,因为购买镇静类、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而收到可能被注销驾驶证的通知。
陆媒极目新闻3月31日刊登评论指,根据大陆相关法律规定与实际安全考量,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眩晕症、精神病等,不得申请或继续持有驾驶证。目前大陆交警部门与医疗系统透过大数据筛检「主动预先识别潜在风险」,但文章也称,如果只因买过助眠药物,就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的风险,全程不知情、最后「被通知」,让人担忧对个资调取会不会过度?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只能顾此失彼?
文章列举,首先有被大数据「误伤」的风险,因为买过「速效救心丸」不代表就有心脏病,自己买或帮家人买助眠药更不等于患有精神类疾病。将「购药记录」简单等同于可能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一刀切」的筛检逻辑,会让不少人因为代买药物、短期用药、备用应急购药而被系统拉入「预警名单」。
其二,是隐私被侵犯,个资被滥用的隐忧,购药纪录属于高度敏感的隐私资讯,交警部门调取这类数据应遵循「最小必要」、「目的限定」的原则,确保是基于法定职责调取必要资讯,但目前不少人反映他们对个资何时、如何被调取、用于何种目的一无所知,更不用说「知情同意」了。
其三,「先筛检、后自证」引发争议。大陆这些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驾驶员接到简讯后,建议前往辖区交警部门核实,或须签署承诺书,或开具医院证明。系统自动匹配、批量发送简讯,没有人工审核,缺乏医学判断,实际上就是把举证责任全部转嫁给普通人。
该文称,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不是「二选一」的单选题,智慧治理可以二者兼顾。相关部门应该优化数据筛检逻辑,不能以「购药记录」作为单一凭证,要引入用药目的、时长、医学评估等多维度数据,建立人工复核机制,精准识别真正的高风险人群。
同时,相关个资调取使用应严守法律,仅可用于特定公共安全目的,接受独立第三方审核和民众监督,同时应主动保障公民的知情、申诉权,主动公开资料使用规则,完善救济管道,简化自证与覆核流程,让被误判者能快速纠错、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