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4 12 月

於凱律師:就成都市連續出現多起涉及公民人身自由與精神衛生權益的事件致四川省委王曉暉書記的公開信

尊敬的王曉暉書記:

您好!

近期,成都市連續出現多起涉及公民人身自由與精神衛生權益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討論。現特通過此信,向您及四川省委、省政府鄭重反映情況,並呼籲對此類事件予以高度重視和依法徹查。

成華區徐欣蕊、金堂縣葉建及陳某洲、周明如等公民的相關遭遇,在網路上持續發酵。這些個案背後,折射出的已不僅是單一事件的處理問題,更涉及公民基本權利保障體系的健全、公權力行使的規範,以及社會對法治信任的維護。

一、現有調查未能完全回應公眾疑慮

2025122日,成都市成華區聯合調查組發布了關於徐欣蕊事件的詳細通報。雖然該通報旨在說明情況,但其屬於系統內自查性質,在獨立性與公信力上面臨公眾質疑。公眾的疑慮並未因此平息,反而因調查程序的封閉性而加深。

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就在此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同時,金堂縣接連傳出的另幾起情況——之前方同先生送醫後跳樓身亡、葉建女士疑似“被精神病”、自媒體人陳某洲先生被強制參會、周明如女士疑似作證後被強制傳喚,這些彼此孤立卻性質相似的案件相繼出現,共同指向了一種系統性的風險:“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收治程序,是否存在被濫用以壓制公民合法權利(如舉報權、監督權、人身自由權)的可能?

二、依法保障公民權益是法治四川的應有之義

四川省於2024年新施行的《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開宗明義,其立法宗旨是“規範精神衛生服務”,“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條例第三條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第八條更是詳細規定了監護人的法定職責。當前系列事件中的關鍵法律問題,正集中於送治程序的啟動是否合法、監護職責的履行是否到位、以及長達數年的“集中供養”在實質上是否符合“非自願住院治療”的法定嚴格要件。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必須回歸《精神衛生法》及《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的明文規定,而不能僅由單一行政主體內部認定。

您在2024年四川省衛生健康大會上明確指出,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要“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這不僅是對衛生健康工作的要求,更是對全省各級黨委政府保障人民健康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總體要求。面對涉及多區域、多部門、可能潛藏重大侵權風險的系列事件,僅僅依靠區縣級層面的內部調查,難以從根本上回應關切,也不符合“完善職責清晰、分工明確、多方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的要求。

三、懇請成立省級跨部門獨立調查組

為此,鄭重建議:由省委牽頭,組建一個由省紀委監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司法廳、省衛健委、省民政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參與,並邀請全國或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律師協會代表以及醫學、法學領域專家共同組成的省級聯合調查組。

調查組應對成華區徐欣蕊事件及金堂縣葉建事件進行統一、全面的調查,依法調閱全部涉案材料,釐清診斷、送治、監護、供養等各環節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調查過程應保證最大限度的公開與透明,結論須經得起法律與歷史的檢驗。對查實的違法行為,應依法追責;對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應及時推動完善。

我們相信,只有通過更高層級、公開透明、具有公信力的權威調查,才能真正辨明是非,維護《四川省精神衛生條例》的嚴肅性,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莊嚴承諾,給所有關心此事的公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懇請您予以高度重視。

於凱律師   電話:18705326085

20251222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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