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晶矽是生產太陽能電池片、半導體矽襯底等產品的主要原料,也是新能源產業和資訊產業的重要基礎材料。大陸商務部今發布兩則與多晶矽(陸稱多晶硅)相關的公告,將自2026年1月14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公告2026年第3號指出,商務部2014年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美國公司53.3%-57%,韓國公司2.4%-48.7%,實施期限為5年;2017年將原產於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反傾銷稅率調整為4.4%-113.8%;2020年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美國公司包括REC太陽能級矽有限責任公司、赫姆洛克半導體公司、MEMC帕薩迪納有限公司等,韓國公司包括OCI株式會社、韓國矽業株式會社、韓華思路信株式會社等。
公告2026年第4號提及,商務部2014年第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徵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5年,美國各公司稅率為0%-2.1%,2020年繼續徵收反補貼稅,實施期限5年。
美國公司包括赫姆洛克半導體公司、REC太陽能級硅有限責任公司等,REC太陽能級矽有限責任公司、REC先進矽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等在此公告中的反補貼稅稅率為0%。
公告稱,大陸商務部2025年對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大陸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矽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依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對上述原產於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據公告,調查範圍是原產於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主要用於太陽能級單晶矽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矽錠的生產,是生產晶體光伏電池主要原料。用於生產半導體等半導體產品的電子級多晶矽不在本次調查產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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