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 1 月

台积电内鬼泄密案 第4名工程师收押禁见3月

涉入台积电泄密案,第4名工程师陈韦杰涉重制国家核心技术,今移审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合议庭晚间6时许裁定陈韦杰羁押禁见3个月。(记者王艺菘摄)

涉入台积电泄密案,第4名工程师陈韦杰涉重制国家核心技术,今移审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合议庭晚间6时许裁定陈韦杰羁押禁见3个月。(记者王艺菘摄)

台积电离职工程师陈力铭转投至东京威力科创公司服务后,涉勾结在职工程师吴秉骏、戈一平翻拍机密资料,高检署去年已依违反国家安全法起诉3人。检方持续追查发现,台积电另一名工程师陈韦杰涉重制国家核心技术,且东京威力高阶主管卢怡尹于案发后删除资料涉灭证,周一再追加起诉3人,今将全案及在押中的陈韦杰移审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合议庭晚间6时许裁定陈韦杰羁押禁见3个月。

据了解,陈力铭除找过往同事吴、戈,请2人打开笔电进入系统,再持手机翻拍里面的营业秘密外,也找上前同事陈韦杰帮忙,不同的是,陈韦杰竟于去年5月涉直接拍摄、重制资料传给陈力铭,总共约12张资料,陈力铭则把这些资料上传至公司的云端硬碟中。

据了解,台积电在去年6月发现有内鬼情形,曾找陈力铭到第三方鉴识单位进行数位分析,陈的主管卢怡尹知情却涉删除云端中的资料灭证。

检方在起诉陈力铭等人后,为厘清东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国安法「已尽力防止不法行为」的免责要件,在还原的云端资料,赫然发现里面仍有台积电列为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资料,内容涉及「14奈米以下制程之IC制造技术,以及其关键气体、化学品与设备技术」。

陈力铭于侦查时经提示相关事证后坦承犯行,并供出陈韦杰,使检方顺利追查案情;检方考量其自白及协助侦办,求处7年徒刑,并建请法院审理时,依国安法规定酌情减轻刑责。

至于陈韦杰,检方认为其犯后迄今未完全坦认犯行、态度不佳,求刑8年8月;东京威力公司卢怡尹被控为卸责而删除陈力铭上传的相关档案,致犯罪证据遭湮灭,已妨害刑事案件调查,且犯后仍否认犯行,求刑1年。

另因东京威力公司依检察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调查,对厘清案情虽有助益,但仍难认已完全履行防止义务,因此继去年12月遭追加起诉并科处1.2亿元罚金后,检方再依法求处罚金2500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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