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总统川普的对等关税违法后,川普立刻启动「B计划」,根据不同法源对全球加征15%关税,但经济学者与贸易专家指出,这项「B计划」也没有法律基础。
川普破天荒引用1974年贸易法122条,对各国产品课征15%的关税,有效期间最长可达150天,以快速解决国际收支问题。
但专家指出,「贸易法」条文所规定的要件,目前其实并不存在,例如美国并没有「庞大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美国过去几十年来虽一直有贸易逆差,但被流入美国金融市场的国外资金所抵销,使国际收支帐净额为零。
BCA研究公司全球策略长贝瑞津指出,「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不适用于目前的总体经济环境。国际收支逆差与贸易逆差并非同一回事。在弹性汇率制度之下,一如美国目前所做,将不会有国际收支逆差。」
Cato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雷诺斯也指出,美国的贸易逆差完全被资本帐顺差所挹注。美国并没有整体的国际收支逆差,无法印证川普的最新关税措施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