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昨宣布全面禁止厨余养猪,转型期1年,最晚明年12月31日前禁止, 仍待行政院拍板。台中市环保局统计,目前已有30场养猪户申请恢复厨余养猪,台中明年起的事业厨余养猪「加严」稽查,除了发现异常需要在24小时内稽查,并且加派人力,较中央更为严格。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说明,全国有429家厨余养猪户预计在12月6日起,受理养猪户申请补助养猪场AI监视系统,待厨余养猪户架设监视系统等设备、清水试煮,以及通过政府联合查核后,才可恢复厨余养猪。
环境管理署指出,为确保养猪户运作达摄氏90度连续一小时,依收据实际发生金额1/2补助,每家每一蒸煮槽最高补助6.5万元,每增加一槽增加0.8万元。养猪户若不装置,就不能养猪,违者最高可罚300万元。
台中市环保局统计,目前台中市养猪户有36场是厨余养猪,其中有3场转型为饲养养猪,其他33场表达有意愿恢复厨余养猪,其中已有30场提出申请,待厨余养猪户架设AI监视系统、清水和厨余等共4次试煮,并通过环境部、农业部、环保局、农业局等四单位联合查核后,预计在明年元旦起,方能恢复「事业厨余」养猪。
环保局说明,养猪场监视系统是透过AI监控,一旦猪户运作未达摄氏90度连续一小时等条件,会透过云端平台,对环境部、农业部,农业局和环保局,以及养猪户发出警示讯号,再依情节轻重由环保局、农业局到场,若温度、时间条件不够,由环保局稽查,若未蒸煮或偷用家户厨余等情节重大,环保局、农业局都要到场。
环保局指出,台中市政府对明年起的事业厨余养猪「加严」稽查,依中央指示,必须加48小时内稽查,台中市政府加严到24小时内,并且加派人力,针对厨余养猪不定时稽查,对管控事业厨余养猪要求,较中央更为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