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 4 月

中国媒体人刘虎被成都警方立案 涉诬告与非法经营

成都警方昨天晚间发布通报,指知名媒体人刘虎与其合作伙伴巫英蛟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刘虎被警方带走的消息引发中国媒体圈和律师圈的关注。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2日晚间发布通报称,近日,该局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财新网报导,警方通报中的两人即为刘虎和其自媒体帐号合作作者巫英蛟。

刘虎被警方立案侦查后,有多名律师撰文为他声援。微信公众号「法眼看正义」发文指出,刘虎被刑事立案,事关公民监督权与言论自由。但也有一些谈论让刘虎惹祸的官员的文章被下架。

财新网报导,刘虎早年曾在多家媒体任职。2012年至2013年,他在实名认证微博帐号上多次发布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内容,包括检举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陕西公安厅长、上海高院院长、华润集团董事长等。

2013年,刘虎在重庆家中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警察带走,指涉嫌毁谤等罪,但在被羁押346天后获检方不起诉处分。此案曾入选2015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理由是,刘虎案引发人们对社会秩序、官员人格尊严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间的冲突与平衡的深入思考。

该案过后,刘虎转型自媒体行业,以个人身分撰写稿件,大部分文章涉及各地公权力机关。

此次被成都警方立案前,1月29日,巫英蛟、刘虎曾在自媒体署名发表文章「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内容直指蒲江县委书记蒲发友任上的不良事迹。该文章已经删除。

报导说,社交媒体上还流传一张短信截图,内容为自称成都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刘虎表示,关注到近期有关蒲江县相关问题,要求刘虎协助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同时,提醒你注意,对于公职人员的举报和信访反映,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合法方式进行,并有协助配合纪检监察等机关开展工作的法定义务」。

刘虎则回复说:「我们公开发布的文章不是举报,也不属信访,无需贵机关提醒。」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