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239名債權人舉報東鎮律師事務所,司法局回應合法
本站訊 2021年8月10日,吉林省松原市發生了一件令人感到震驚的事情:239名債權人將狀告吉林東鎮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東鎮律所)的舉報材料送交至松原市司法局和吉林省司法廳,這些債權人認為:在辦理松原程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程億公司)破產重整案件過程中,東鎮律所作為破產管理人涉嫌違法、違規,致使眾多債權人的利益嚴重受損。
眾多債權人向記者提供了他們的《關於吉林東鎮律師事務所涉嫌違法違規辦理松原程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件的實名舉報材料》(以下簡稱舉報材料)。
舉報材料中列舉的主要事實與理由
一、破產管理人未依法履行債權審查職責。
1、未能盡職核查債權真實情況,將大量本應得出是否成立的債權列為「待確認」狀態,推諉法定職責。破產管理人自2019年9月接管程億公司起至2021年1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已歷經近18個月,仍有405筆、總額高達659,511,653.73元的債權未完成審查,仍被列為「待確認」狀態,根據《破產法》第五十九條之相關規定「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然而,破產管理人違法將尚未確定的債權人列席債權人會議,並且參與投票,並以其投票結果作為破產條件成熟的依據,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導致破產違法。
2、債權審查不實,放任債權人虛假、重複申報情形大量存在。在破產管理人已審查確認的債權中,存在多筆虛假、重複申報的債權,這些債權申報即無證據支持,也無生效法律文書的確認,但破產管理人仍直接對其予以確認。在程億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向其提出異議並申請其進行複核時,仍置之不理,縱容、放任大量虛假債權的存在。
3、債權審查遺漏,破產管理人嚴重失職,對部分債權人提交的申報材料未進行核對,也未向申報人回復書面...









